任某请求撤销被申请人作出的《依法履职答复书》行政复议案
申请人: 任某
被申请人: 浙江省地方金融监督管理局
案号: 浙政复〔2025〕225号
复议结论: 维持
审结日期: 1743665332000
行政类别: 行政不作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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