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概况
机构设置
信息来源:市法院 发布日期:2019-11-07

                内设机构

(一)立案庭(诉讼服务中心)

负责审理本院管辖的部分刑事案件、民商事案件;负责登记立案、涉诉信访、导诉接待、材料接转、法律咨询、诉前保全、诉前引调;办理司法确认、司法救助;办理适用特别程序、督促程序、公示催告程序的案件;负责道交事故案件网上一体化处理工作。

(二)刑事审判庭

负责审理本院管辖的部分刑事案件;负责开展青少年法制教育及青少年犯帮教工作。

(三)民事审判一庭

负责对本院审理的民事案件的业务指导工作及与上级法院的联络沟通工作;负责审理本院管辖的涉军涉外民事案件;负责审理二次分流的建设工程合同纠纷、劳动人事争议纠纷、农村土地承包合同纠纷、建设用地使用权合同纠纷、医疗损害责任纠纷等民事案件及按规定一次分流的其他民事案件。

(四)民事审判二庭

负责对本院审理的商事案件的业务指导工作及与上级法院的联络沟通工作;负责审理本院管辖的破产、强制清算案件;负责审理二次分流的商事案件及按规定一次分流的其他商事案件。

(五)民事审判三庭(知识产权审判庭)

负责审理本院管辖的涉外商事、知识产权案件;负责审理二次分流的部分商事案件。

(六)行政审判庭(综合审判庭)

负责审理本院管辖的行政诉讼案件、行政赔偿案件;审查非诉行政执行案件;负责司法救助工作;负责审理经诉讼服务中心分流的部分商事案件。

(七)巡回法庭

审判本市市区范围内的较为疑难的婚姻家庭、损害赔偿、物业管理纠纷等一审民事案件;提出有关司法建议;办理其他有关审判工作事项。

(八)执行局

负责本院受理、受托和上级法院交办的执行案件实施工作;负责网上财产保全案件的执行实施工作;负责审查执行异议;负责执行中的裁定、决定等事项;负责执行值班备勤工作;负责执行指挥中心运行及管理工作;负责办理其他有关执行工作事项和综合性管理工作。

(九)政治部

负责本院队伍思想政治教育工作;负责机关党的建设、指导群团工作;负责代表、委员的联审工作;负责组织人事、薪酬福利、教育培训、绩效考核、奖励表彰、加班统计、日志检查等相关工作;负责人民陪审员管理工作;负责离退休干部管理服务等工作。

(十)综合办公室

负责经费预算、管理使用及日常财务工作;负责固定资产及车辆、设备设施管理工作;负责对外联络、文印保密、后勤会务组织工作;负责人民法庭及审判法庭的建设工作;负责为裁判文书上网、案件信息录入、庭审记录改革提供信息技术支持和保障;负责档案管理、查询工作;负责计算机硬件、软件、网络系统和设施的管理维护工作以及其他审判服务综合性事务;负责对物业公司的管理与监督。

(十一)审判管理办公室

负责全院审判流程监管、审判执行绩效评估、案件质效管理、司法统计工作;负责案件质量、法律文书、案件信息录入评查工作,负责庭审改革等审判管理工作;负责审理本院管辖的再审案件、执行异议之诉、分配方案异议之诉、第三人撤销之诉等案件;办理申诉复查。

(十二)研究室

负责代表、委员联络工作,督办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委员提案;负责阳光司法工作;负责综合文稿、机要保密、收发档案、信息宣传、调研工作;负责法律文书评比、案例指导;负责司法鉴定、评估、司法网拍等相关工作。

(十三)司法警察大队

负责本院司法警察警务工作;负责机关重大紧急事件的安全保卫,审判值庭、看管、押解犯罪嫌疑人、被告人,送达有关法律文书;配合执行局等执行有关事项;执行强制措施,开展司法警察技能训练。

机关党总支 负责院机关的党群工作。

                派出法庭

(一)长安人民法庭

审判本市长安镇、周王庙镇及连杭经济开发区辖区范围内的普通一审民商事案件;参与辖区社会综合治理工作;提出有关司法建议;办理其他有关审判工作事项。

(二)盐官人民法庭

审判本市盐官镇、丁桥镇、斜桥镇及盐官景区辖区范围内的普通一审民商事案件;参与辖区社会综合治理工作;提出有关司法建议;办理其他有关审判工作事项。

(三)袁花人民法庭

审判本市袁花镇、尖山新区(黄湾镇)辖区范围内的普通一审民商事案件;参与辖区社会综合治理工作;提出有关司法建议;办理其他有关审判工作事项。

(四)许村人民法庭

审判本市许村镇及临杭新区范围内的普通一审民商事案件;参与辖区社会综合治理工作;提出有关司法建议;办理其他有关审判工作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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