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宁市地处钱塘江北岸,辖8个镇、4个街道、3个省级经济开发区,面积863平方公里(含钱塘江水域),户籍人口69.77万人,常住人口85.85万人。海宁历史悠久,民风淳厚,名人辈出,为文化之邦,尤以灯、潮、名人三大文化独具地方特色。 海宁市人民法院审判办公大楼位于钱江西路86号,占地50亩,于2008年初投入使用。 海宁法院现有法官62人,审判辅助人员128人(含事业编及合同工),司法行政人员24人(含事业编及合同工)。具有硕士学历21人,法官本科以上学历达96.77%。内设立案庭(诉讼服务中心)、刑事审判庭、民事审判一庭、民事审判二庭、民事审判三庭(知识产权审判庭)、行政审判庭(综合审判庭)、执行局、政治部、综合办公室、审判管理办公室、司法警察大队、研究室等12个内设部门和机关党总支。下辖长安、袁花、盐官、许村4个人民法庭以及1个巡回法庭。 近年来,海宁法院紧紧围绕市委工作大局,牢牢把握司法为民、公正司法工作主线 ,创新司法为民举措,切实履行审判职能,全力维护司法公正,不断提升司法公信,各项工作呈现全面、协调、可持续的良性发展态势,有力地促进了“法治海宁”、“平安海宁”和“两美海宁”建设,为海宁勇当“两个高水平”建设排头兵提供了更加有力的司法保障。 刑事审判贯彻“宽严相济”政策,严惩严重刑事犯罪,突出未成年人权益保护,全力维护社会稳定。民商审判落实“调解优先、调判结合”原则,实行全程调解工作机制,妥善调节经济社会关系,努力实现案结事了。行政审判发挥司法监督职能,深化司法与行政的良性互动,保护行政相对人合法权益,促进行政机关依法行政。执行工作坚持“内外兼修、以内为主”指导方针,内抓审执兼顾机制,外建执行协作平台,着力推进执行工作长效机制建设。 近年来,海宁法院先后被授予“全省优秀法院”、“全省政法系统先进集体”、“全省阳光司法优秀法院”等荣誉称号;并被最高法院命名为全国“案件繁简分流机制改革示范法院”,被省高院命名为全省首批五星级“示范诉讼服务中心”。同时,以建设一支“政治坚定、业务精通、作风优良、清正廉洁”的法官队伍为目标,内强素质,外树形象,涌现出了一大批先进集体和个人。近五年来受到嘉兴市级以上表彰奖励的集体和个人累计125人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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