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替儿付清拖欠的工人工资后,老爸语重心长对儿子说:“希望你能明白,对待工人要像对待家人一样!”
信息来源:市法院 发布日期:2022-03-31

“老爸已经五十多岁了,不会一生都跟着你,希望你能明白,做老板的对待工人要像对待家人一样。”近日,在海宁法院审理的一起追索劳动报酬纠纷案件的庭前调解中,被告某服装厂的法定代表人饶某的父亲语重心长地对儿子说下了这样一番话。

事情还要从去年说起。2021年4月至5月,饶某在海宁经营某服装厂,因经营不善,服装厂拖欠了工人洪某等三十人劳动报酬共计29万余元,但饶某却以拒接电话等方式逃避支付工人劳动报酬。随后海宁市许村镇劳动保障站通过收回应收款等方式代为发放劳动报酬10万余元。因涉嫌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罪,经检察院批准后饶某于12月被海宁市公安局逮捕。

2021年12月24日,洪某等三十名员工以追索劳动报酬纠纷为由起诉至海宁法院,检察院支持起诉。海宁法院立案后,许村镇劳动保障站又通过变卖机器设备等方式代为发放洪某等人劳动报酬3万余元,最终尚有15万余元拖欠未付。

在该案审理过程中,承办法官多次联系饶某远在外地的父亲,饶某父亲表示自己虽然一下拿不出这么多钱,但一定会尽力筹钱替儿子发放工人工资。

2022年3月16日,追索劳动报酬纠纷一案开庭,饶某父亲拿着东拼西凑的15万元现金,从外地驱车赶来海宁。在调解过程中,通过远程视频与羁押在看守所的饶某说上了开头的那一番话,并告诫饶某要以此为鉴。

“经过这件事,我知道自己错了,也明白了接下去要怎么做,今后我一定会好好做人。”面对父亲的教导,饶某泣不成声。

在海宁法院承办法官主持调解下,双方当事人自愿达成了协议,饶某父亲当场支付了30名工人工资15万元,工人们也出具了对饶某的谅解书。

虽然饶某已经认识到了自己的错误,但依旧逃脱不了法律的惩罚。最终,海宁法院以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罪,判处饶某有期徒刑8个月,缓刑1年2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1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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