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不可思议了!没有想到当年被骗得钱还能再拿回来,而且一分不少!感谢法院,真的不知道说什么好了。”今日,当来自四川的谢先生领回两年前被骗的九万多元时,觉得如做梦般。 “我以为这四万多元已打水漂了,谁知道法官一直在尽心尽力帮我追这笔,我真是太感动了,感谢法官!”今天下午,来自浙江省金华义乌的吴先生特地赶到浙江省嘉兴市海宁,将一面印有“执法为民”字样的锦旗送给海宁法院执行局执行法官,感谢他们公平公正执行案件,执结到位。 11月4日、11月7日两天,海宁法院集中发放11位受害者60余万元款项。据承办执行法官介绍,目前执行款已全额执行到位。 2014年9月至11月,被告人张某等人预谋进行诈骗作案,通过网上搜索获得被害人信息后,冒充当地消防队要采购物品,骗得被害人的信任。被告人张某等要求被害人联系冒充生产厂家,以预交货款的名义,先后骗得11名被害人60余万元。2016年5月,经海宁法院审理,被告人张某等四人,被判处有期徒刑三年至十年六个月不等,并处罚金三万五千元至九万五千元不等。 案发后,被告人退赃人民币24万余元,海宁公安扣押被告人现金17万余元,冻结被告人相关银行账户24万余元,后由海宁法院对上述款项进行扣划。集齐款项后,海宁法院执行法官第一时间通知受害者前来领取款项。11月4日、11月7日两天,海宁法院向11名受害者发放60余万元款项。 在发放现场,拿到钱的受害人脸上洋溢着欣慰的笑容,从天津赶来的陈女士告诉记者,当时接到法院的电话,误以为是“电话诈骗”,可执行法官还是不厌其烦,耐心的向陈女士解释沟通。“非常感谢海宁法院,我没有想到被骗得钱还能全部追回来,一分不差!真的太感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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